這一兩天和J老爺討論到有關我要移民過去的證件問題!

首先,就是我的個人資料。

1. 戶籍謄本:直接申請英文版本。最好是申請全家人的資料,而英文名字則以護照上的為主。

2.良民證:就是俗稱的刑事紀錄!有效期限為半年內,可以上台北市民e點通查詢!

3.出生證明:到自己原出生地申請,像我在台中出生,卻住在台北,無法在台北申請,只能回台中囉!

4.健康檢查:說到這個,真是扯,連醫院和醫生都要指定,我以為只要是大醫院開的都行,沒想到澳洲政府連這個都有限制。共有三家,分別為:中山醫院耕莘醫院台安醫院。看這裡,官方網站指定的醫院和醫生(指台北而言)。

以上資料都要是英文版本(廢話),我都是一次申請3份,以免不夠又要多跑一趟!目前以我來說,要準備的先這些,如果還有其他要準備的,會陸續在po 上來囉!

當然,因為是要為結婚準備而移民,所以後續的證件問題,也會盡其所能的說清楚,至少不用像我和J老爺,還在摸索當中。

不過,說到結婚,就有註冊的問題,我們原先打算在台灣辦請客,然後回澳洲登記註冊。不過,J老爺的朋友最近剛結婚,新娘也是台灣人,所以他們是在台灣登記結婚後,將相關資料翻譯成英文然後帶回澳洲辦理暫時居留權(女方),因為目前女方持的是觀光簽證,前天他們被通知面試,如果順利過關就可以拿到暫時居留權,幸運的,他們通過面試了。

不過暫時居留拿到後,還得再等一段時間,才能將暫時居留轉換成永久居留,然後還等再等一段時間,才能拿到澳洲護照,也就等同於是澳洲公民了!這一段路程很辛苦,也不知道何時可以拿到。不過,以我們目前的狀況,還是要以能夠順利拿到我的暫時居留權為主。

也因此,J老爺比較關心的是,用哪種方式可以最快取得居留權對我才是最好的!所以今天他請假跑去問,詳細情形得等我弄清楚後再分享囉~

結婚,真的很不簡單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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